10/6訂結婚儀式

11/1婚禮宴客

雖然婚禮都結束了~

但在法律上我還是"單身"呢~




因為現在如果兩人沒去登記的話~

就算你去公證還是宴客~

都不算是真正的夫妻喔~





因為不能追朔~我們之前10/6

這天當登記日~


所以想說

那挑個好記又有紀念意義的日子~

再去登記~




但是又經過"老師"的指點!

就挑今天~12/1~當作我們"法律上"的結婚日囉!!












一早就到淡水戶政事務所~

在我們前面也有一對來登記的小夫妻~真巧


















一到年底~結婚的人還真不少~













還好沒有很多人~

我們還要趕著在 "吉時" 11:00 前完成登記手續

整個有驚無險的順利在"吉時"完成了


















結婚登記書上~

只要有兩個證人簽名+蓋章

再加上新人的簽名

然後兩人親自辦理登記即可嚕




誰說結婚要花很多錢~

如果你願意只要去登記~花100$

你們就是夫妻拉

(不過沒有女生會願意的拉)











我的配偶欄不再是空白的了~




老爺還說~

早知先把身分證報遺失~

醬子還有一張"空白的配偶欄"可以騙人~哈

我覺得這點子還不錯~哈 ..........(教壞小孩)














就醬子~終於完成登記手續嚕~


看著有配偶欄的身份證~還真有種說不出的感覺呢


以後我就是真正的~

周太太拉~ㄏㄏ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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