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/6訂結婚儀式
11/1婚禮宴客
雖然婚禮都結束了~
但在法律上我還是"單身"呢~
因為現在如果兩人沒去登記的話~
就算你去公證還是宴客~
都不算是真正的夫妻喔~
因為不能追朔~我們之前10/6
這天當登記日~
所以想說
那挑個好記又有紀念意義的日子~
再去登記~
但是又經過"老師"的指點!
就挑今天~12/1~當作我們"法律上"的結婚日囉!!
一早就到淡水戶政事務所~
在我們前面也有一對來登記的小夫妻~真巧
一到年底~結婚的人還真不少~
還好沒有很多人~
我們還要趕著在 "吉時" 11:00 前完成登記手續
整個有驚無險的順利在"吉時"完成了
結婚登記書上~
只要有兩個證人簽名+蓋章
再加上新人的簽名
然後兩人親自辦理登記即可嚕
誰說結婚要花很多錢~
如果你願意只要去登記~花100$
你們就是夫妻拉
(不過沒有女生會願意的拉)
我的配偶欄不再是空白的了~
老爺還說~
早知先把身分證報遺失~
醬子還有一張"空白的配偶欄"可以騙人~哈
我覺得這點子還不錯~哈 ..........(教壞小孩)
就醬子~終於完成登記手續嚕~
看著有配偶欄的身份證~還真有種說不出的感覺呢
以後我就是真正的~
周太太拉~ㄏ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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恭喜啦....我也還沒登記耶 對了...一定要在戶籍所在地登記嗎?
恩~是的~沒錯ㄛ^^ 趕快挑一天值得紀念的好日子~ 去登記吧^^
誰說結婚要花很多錢? 只要花100就可以結婚(不過沒有女生會願意) 我笑了....
對阿~媽媽把我們養的這麼好~ 怎麼可能花個壹佰塊~ 就想把我們娶回家~ 然後還要幫他生小孩~ 想滴美哩~喝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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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~證人那欄可以事先拿給朋友簽嘛? 還有啊~證人一定要簽名+蓋章喔??不能只簽名而已嗎?
可以事先拿給朋友簽喔~網路上可以下載表格~證人一定要簽名+蓋章喔~再拿去你要入籍的~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登記即可~^^